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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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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读|有关物业费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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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衣食住行得到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大家开始注重提升生活质量,就居住质量而言,对居住质量要求的提高,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近年来,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关系矛盾频发,业主通常以物业服务不到位等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造成物业与业主之间呈现难以调和的局面。今天就物业费的那些事儿给大家说说理,一起来看吧。
一、房屋无人居住需要交纳物业费吗?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公司在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了相应物业服务,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情况下,业主不能以未实际入住为由而拒绝交纳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二、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需要交纳物业费吗?
就业主而言,不论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还是业主委员会与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其均有约束力,业主需按照相应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期交纳物业费。
若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未续聘或另聘且原物业继续提供服务的,则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服务期限为不定期,期间双方均享有合同解除权,但须履行书面通知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三、不满意物业服务能拒交物业费吗?
此种情况需具体分析。因物业服务具有涉及范围广,周期长等特点,一般应当根据业主提出的物业履行瑕疵的程度以及该理由的正当性、合理性进行区别处理。
若业主以物业服务的局部轻微瑕疵而拒绝交纳物业费,如小区绿化不足、垃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此类情形下,原则上不构成业主不交或少交物业费的抗辩理由。但若物业履行合同存有重大瑕疵,如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小区未设置安保人员巡查、未设置监控录像,导致业主财务损失的,或物业长期怠于履行合同,如小区公共设施严重损坏、环境卫生严重恶化,影响到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经反映仍不改正的,则会成为法院判定减免物业费的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房屋存在漏水或墙皮脱落现象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吗?
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主要指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的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的维护,并不包含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义务。如房屋存在漏水或墙皮脱落现象,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瑕疵责任和保修义务的主体是开发商,业主应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如果房屋质量存在问题,首先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在保修期内,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如果超过保修期,属于公共领域的,可以向物业申请启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修复。
五、超过诉讼时效部分的物业费还需缴纳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物业服务关系中,通俗来讲,就是物业服务企业于法定期限内未行使收取物业费的权利,业主作为债务人可以诉讼时效期限届满抗辩,拒绝交纳物业费。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物业服务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存在争议。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是,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具有连续性,属于持续性合同,诉讼时效应自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二是,物业服务合同中每期物业费均系独立之债,应当每期单独适用诉讼时效。经检索司法案例研究,大部分法院持第二种观点。
因此,既然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这一制度,物业公司和业主都需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当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费时,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等违法手段,应通过合理措施如张贴催收函、发送律师函等积极催收。同样,业主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积极主张享有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中,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服务企业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各自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业主如若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的上级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整改或者向法院进行诉讼等措施进行维权,不宜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认真做好物业服务工作,提升业主的满意度,营造良好和谐的物业服务关系。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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